生活財稅

109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/31,勿逾期受罰

分享本文:

Visits: 4

【記者游峯洋/宜蘭報導】

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,請依規定時間,繳交房屋稅,以免逾期受罰。

最近常有民眾臨櫃或電話詢問今年房屋稅是否延至6月底繳納,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,除因新冠肺炎受隔離治療、居家隔離(檢疫)、集中隔離(檢疫)者,房屋稅展延至109年6月30日外,其餘109年房屋稅繳納期限仍維持至5月31日截止,惟5月31日適逢例假日,順延至6月1日止。

財政稅務局也提醒民眾,如逾期繳納,每超過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加徵至15%,敬請儘早繳納,才不會被罰傷荷包。有關房屋稅疑義洽詢電話: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(03)9325101~6轉126~133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-396969;羅東分局(03)9548594~6轉101~10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-232234,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
分享本文: